据了解,2016年4月25日,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繁昌县长安石料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吨建筑石料用砂岩矿整合采矿扩建工程
项目申请初步设计审查的报告》批复公告。
芜湖繁昌县长安石料有限公司繁昌县新港镇建筑石料用砂岩矿为采矿许可证、安全许可证齐全的生产
矿山。该矿与繁昌县新港里冲王冲砂岩矿采石厂整合后,新采矿许可证登记生产规模为231万立方米/年(600万吨/年)。
为完善矿山建设程序,繁昌县长安石料有限公司委托马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繁昌县长安石料有限公司繁昌县新港镇建筑石料用砂岩矿600万吨/年(231万立方米/年)整合采矿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我委组织专家对该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设计单位对初步设计进了修改完善。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初步设计经修改完善后,技术方案较合理,基本满足编写要求,同意通过评审。
二、繁昌县长安石料有限公司繁昌县新港镇建筑石料用砂岩矿,整合后采矿权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为(122b类)2662.84万立方米(6923.38万吨),设计资源利用率91.85%,矿山服务年限12年(不含基建期)。
三、设计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公路开拓汽车运输,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中深孔爆破,
机械铲装。根据先开采北采区,后开采南采区的原则,设计生产台阶高度12m,生产台阶坡面角70-75°,安全平台宽度4m,清扫平台宽度10m,最低开采标高为+180m。
四、原则同意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8196.24万元,其中原有建设投资3102.46万元,新增建设投资4331.76万元,流动资金为762.02万元,投资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基建工期一年。
五、《安全专篇》按照繁昌县安监局(繁安监〔2016〕31号)文件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按照芜湖市环保局(环行审〔2016〕03号)文件执行。
请你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相关精神,尽快办理报建、开工手续,抓紧组织实施,加强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项目竣工后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来源:市经信委 非煤矿山科